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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药店购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规则与流程

依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与《药品管理法》,说明处方药、甲类与乙类非处方药的购买规则、药店资质和到店流程。只讲分类与规则,不涉及具体药品和用药建议。

在中国药店购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规则与流程
发布机构 Chinacare Visit更新于

核心摘要:中国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购买;非处方药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并按安全性分为甲类和乙类。本文只说明分类、购买规则和到店流程,不推荐任何药品,也不提供剂量、疗程或联合用药建议。

国际访客在中国药店购药时,最容易遇到的疑问是:哪些药可以直接买,哪些必须先去医院的处方。答案取决于药品的分类,而不是包装大小或价格。理解分类规则,可以避免在柜台前反复沟通,也能避免通过不合规渠道获取处方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是什么?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这类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这一区分来自《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也是中国药品零售管理的基础。《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同时规定,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访客来说,判断一种药属于哪一类,最直接的方法是看包装上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说明书,而不是凭以往在本国的购买经验。

非处方药的甲类和乙类有什么不同?

非处方药按安全性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非处方药只能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购买;乙类非处方药还可以在经批准的商业企业零售。

两类非处方药的差别主要在销售渠道,而不是“效果强弱”:

  • 甲类非处方药:包装印有甲类非处方药专有标识,须在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购买。
  • 乙类非处方药:包装印有乙类非处方药专有标识,除零售药店外,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其他商业企业也可以零售。
  • 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须配备经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

无论在哪种渠道购买,都应按标签和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是针对一般情况的说明,个人是否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应由执业医师或执业药师判断。

在药店购买处方药的流程是什么?

先在中国境内医疗机构就诊,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再持处方到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药店调配和购买。

一般流程如下:

  1. 到医疗机构就诊,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
  2. 携处方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处方药的零售药店;
  3. 药店调配处方时进行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4. 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药店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由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5. 取药后按医嘱或说明书使用,具体用法用量遵医嘱,或咨询执业医师、执业药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处方药必须凭中国境内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购买。持境外处方时,应先在中国境内医疗机构就诊,由执业医师判断是否需要用药并开具处方,不能要求药店直接按境外处方售药。

非处方药可以自行购买吗?

可以。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但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包装上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可以自行购买”不等于“可以自行决定用药方案”。如果症状持续、加重,或同时使用其他药品,应当就诊或咨询执业药师,不要自行叠加用药。

怎样核对药店和药品是否合规?

先看药店是否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标明经营范围,再看药品包装是否有批准文号、标签和说明书是否完整。

可以核对的公开信息包括:

  • 药店是否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所需药品类别;
  • 药品包装是否标注药品批准文号;
  • 标签或者说明书是否注明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 包装是否完整,是否附有说明书。

处方药依法只能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因此,在大众媒体上看到的药品广告,不能作为判断药品是否适合自己的依据。

国际访客在药店购药要注意什么?

携带护照,明确说明需要的药品类别;处方药先就诊开方;保留购药凭证;不购买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的药品。

几点实务提示:

  • 药名在不同国家可能不同,沟通时尽量出示药品的通用名或原包装,由药师核对;
  • 不确定某种药属于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时,直接询问药店药师;
  • 需要长期使用的药品,应提前安排复诊和处方,不要等到药快用完才处理;
  • 购药后保留收据和药品包装,便于保险报销或后续就诊时核对;
  • 不要通过代购、社交平台或个人渠道购买处方药。

如果需要在就诊后了解取药环节的通用流程,可参考在中国的医院就诊应期待什么。关于携带个人自用药品入境的规定,属于海关和药品监管的另一套规则,可参考携带处方药进入中国。其他常见问题见国际患者常见问题。

哪些做法不符合规定?

不凭处方购买处方药、要求药店更改或代用处方药品、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药,都不符合中国的药品管理规定。

具体包括:

  • 未取得处方,要求药店出售处方药;
  • 要求药师更改处方所列药品,或用其他药品代用;
  • 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场所或个人处购买药品;
  • 购买无批准文号、无中文标签或来源不明的药品;
  • 用保健品代替药品进行疾病治疗。

遵守这些规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用药安全的基本前提。任何用药相关的具体问题,都应当由执业医师或执业药师根据个人情况回答。

参考来源

  1.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中国政府网,访问日期 2026-10-22: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7/03/content_5723538.htm
  2.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访问日期 2026-10-22:https://www.nmpa.gov.cn/yaopin/ypfgwj/ypfgbmgzh/19990618010101883.html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转载,访问日期 2026-10-22:https://wjw.jiangsu.gov.cn/art/2023/2/27/art_49492_10770395.html

医疗信息说明: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诊疗建议或用药建议,不提供剂量、疗程或联合用药方案。是否用药、使用何种药品,请以执业医师的诊断和处方为准;购药相关问题可咨询执业药师。

本文由辽宁泰姆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医疗陪诊组整理,政策信息核对日期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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